(新疆日报网讯)售后包租、海外上市、特许加盟……不法分子采取诱惑性极强的虚假宣传,以理财投资、销售返利、投资合作等方式,利用受害者急切致富、盲目从众、缺乏理性投资的心理,诱骗当事人上当。1月28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当前经济犯罪新动向,提请广大群众谨防上当受骗。
2007年,我区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1460起,涉案总价值24.8亿元,破案9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69名,挽回经济损失14.87亿元。从发案情况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案件和涉案金额巨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多发,表明我区经济犯罪形势依然很严峻。
涉众型犯罪高发,涉案价值超亿元
近年来,我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形式多样、手段隐蔽、欺骗性强,且呈蔓延趋势。2007年各级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74起,涉案总价值超过1.5亿元,涉及群众6000余人。这类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经商资金短缺为由,以高额回
报为诱饵,通过朋友关系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实施集资诈骗活动。2007年1月,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李某特大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案,非法集资金额达9084万元,受害人近百人;
以销售返利、投资合作为名进行集资诈骗。2007年5月,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艾某特大集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艾某以销售返利、投资经营天狮保健品专卖店的名义,承诺以20%的年利率还本付息,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达2000余万元,受害人1025人;以售后包租的形式
进行集资诈骗。2007年10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了新疆两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两公司成立后,同一伙犯罪嫌疑人采取在社会上发放宣传单和定期举办宣传联谊会等方式,诱使老年人到该公司免费体验气血循环机,以售后包租及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老年人购买气血循环机并委托该公司出租,诈骗金额5000余万元,受害人达1100多人;未上市公司和中介
机构以出售即将到海外上市公司的股权为名,擅自发行股票或非法经营证券业务,骗取客户资金。2007年5月,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了新疆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发行股票案,该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以每股1元的价格向34名社会人员发行股票,涉案总价值达188.9万元;以开发矿产资源为名进行集资诈骗。2007年2月,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了新疆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该公司假借投资米泉市一煤矿为名,以10%到16%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诈骗金额346万元,受害人近70人。
“连锁加盟”作幌子牞传销犯罪蔓延扩散
2007年,全区经侦部门共接到各类传销线索75条,立案7起,涉及金额1200余万元,涉及群众2000余人,破案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
我区传销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利用连锁加盟店进行传销。如:石河子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韩某等人非法传销东信保健品案。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的肖某、谢某等以销售天润牛初乳系列产品进行传销案;
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传销。如: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的某公司传销案、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何某、艾某等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案;内地传销人员流窜我区进行传
销活动。2007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哈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会同哈密市工商局依法捣毁一传销窝点,该传销组织80余人均是从内地流窜来我区。2007年12月,昌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捣毁一传销窝点,当场抓获正在非法聚会的内地来我区传销人员9人,并成功解救一名被骗参与传销人员。
商贸领域陷阱多牞传统型诈骗占半数
商贸领域经济犯罪多发,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传统型经济犯罪所占比重较大。2007年,我区各级公安机关共立合同诈骗案518起,占立案总数的35.5%,立职务侵占案件259起,占总数的17.7%。
合同诈骗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在房地产领域,表现为不法分子隐瞒已将房屋办理抵押贷款的真相,诱骗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在汽车租赁行业,表现为犯罪分子利用当前汽车租赁市场机制不健全的漏洞,以虚假证件骗租汽车,然后将其以极低的价格抛售或用来抵债;在物流行业,主要表现为犯罪分子利用假身份证明、假车牌照与货主签订货物运输协议,骗取货物;在工程建设领域,主要表现为以虚假工程项目骗取工程质保金或履约金。
涉税犯罪数量下降牞涉案金额成倍增长
2007年,我区各级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偷税、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出售普通发票案件79起,同比下降60%,但涉案总价值超过15亿元,同比增长近6倍。
公安厅经侦总队组织力量,连续侦办了某药业公司涉嫌偷税700余万元案和新疆某工贸有限公司涉嫌偷税3000余万元案。库尔勒市公安局侦办的某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和某工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废旧物资收购发票
偷逃税款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价税金额高达1.2亿余元。这些案件涉案总价值巨大,严重破坏了我区税收征管秩序。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牞知识产权案件增多
2007年我区公安经侦部门立案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47起,同比增长46.8%,涉案总价值946.9万元,同比增长1.46倍;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2起,同比增长9%,涉案总价值621.9万元,同比增长5.48倍。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主要集中在种子、化肥、农资等涉农领域,严重损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主要表现为假冒注册商品及销售假冒注册商品案件,且被假冒的商标出现本地化趋势。
2007年11月,奎屯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的“11·2”生产销售伪劣假烟案件,缴获假冒红雪莲王、蓝雪莲王、中华、红河等香烟9652条,涉案价值123万元。2007年12月,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了系列假冒我区某著名商标的电线电缆案件,涉案总价值500余万元。这些案件不断增多,表明今后打击此类犯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知名企业知识产权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