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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委员会:不达新国标果冻10月起禁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28  浏览次数:135
核心提示:     近年来,儿童因吃果冻而被噎死的事故屡有发生。在日前结束的2006中国糖果论坛年会上,中国糖果专业
    近年来,儿童因吃果冻而被噎死的事故屡有发生。在日前结束的2006中国糖果论坛年会上,中国糖果专业委员会主任闭庆衍介绍,果冻新标准已从5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开始实施,并从今年10月1日起,不按新标准生产的产品将不得上市销售。果冻行业生产许可证制度细则(QS认证)也已起草完毕。
    参与编写新果冻标准的中国食协糖果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海宁介绍,新果冻标准是我国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 
    新标准将果冻分为凝胶果冻和可吸果冻,杯形凝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应大于等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等于6.0厘米,异形凝胶果冻的净含量应大于等于30克。如果冻符合这一规定,将不能被孩子一口吞咽。 
    此外,国家强制性标准还对果冻外包装标签警示语、凝胶强度作出详细规定。新国标首次规定凝胶果冻应在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毫米。安全警示语的内容包括诸如“3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勿一口吞食,老人儿童需在监护下食用”等。除规格要求外,新国标还要求在使用“布丁”名称时应表示“含乳型果冻”,果汁型果冻应该标出原果汁含量,果肉型果冻应标出果肉含量。 
    会议公布的数字显示,去年果冻总产值近80亿元,占整个糖果巧克力行业的26%。为更好解决果冻行业食品安全问题,闭庆衍表示,果冻行业生产许可证制度(QS)的细则已由相关部门联合起草完毕,这一制度力争从生产源头上遏止不合格企业。
    王海宁表示,这一细则将于近日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一旦通过,即使企业按照果冻新标准生产的产品也应申请QS认证,并在外包装上加注QS标志,否则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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