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二十五日披露,为落实中共十七大关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对台工作精神,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二十三日推出新举措,对台胞首次申请居留签注的体检机构放宽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含二级甲等资质)的卫生医疗机构。
此前,根据公安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及有关规定,台胞在大陆首次申请居留签注时,需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由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福建各地设立的机构较少,台胞在首次申请居留签注时,常因居住地没有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不得不花上好几个小时的车程到地市级以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体检,不仅费时费钱,而且给台胞尤其是年龄较大或行动不便的台胞带来一定的困难。
有关人士称,新举措的出台为在福建省首次办理居留签注的台胞进一步提供了便利,同时优化了福建的投资软环境,必将吸引更多的台商来福建投资、办厂,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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