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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新疆乌鲁木齐公租房保障对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9  来源:新疆天山网  作者:王媛媛  浏览次数:164
核心提示:新疆乌鲁木齐公租房保障对象主要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居民可随时到辖区社区居委会申请公租房。
    新疆乌鲁木齐公租房保障对象主要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居民可随时到辖区社区居委会申请公租房。

 目前执行的公租房准入标准为:1、收入标准:本市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51~1530元之间,外来务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530元以下,新就业大、中专学生不限收入。2、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本市户籍居民: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4、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

 新就业职工:1、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办理了《居住证》;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4、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家庭:1、家庭成员均办理了《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2、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

 本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4、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4-03/19/content_94527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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