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出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对经自治区科协考察、评审,确认符合条件的院士工作站,将给予5万元建站补助;对承担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项目的设站企业,项目结题后将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为便于进站院士工作、生活、交通、住宿以及科研等,分期给予院士5万元补助。截至目前,已建立院士专家服务中心1家,院士专家工作站3家,正在申报的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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