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6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经测算,新增三个备选字母,交警总队所辖的各地州市车管所,分别可增加13.5万个机动车号牌供车主自编自选。
这是交警总队自2008年10月20日,在全疆16个地州市逐步推进注册登记、转入业务的小型汽车开展机动车自编自选号牌工作以来,进一步满足车主自行编排车辆号牌的需求,发挥现有机动车号牌资源功能,扩大自编自选号牌号码编码规则范围,推出的便民措施。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80余万辆,2013年新注册机动车就有46万辆,而从2008年启用自编自选号牌以来,已有22万辆车通过自编自选号牌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
起初启动自编自选号牌时,字母I、O、T、Q、Z因存在视觉误差或与部分营运车辆号牌冲突,未列入备选车牌组合中。而随着自编自选号牌被车主选走,被人们喜好的数字及字母备选范围也随之缩小,此次,交警总队特在自编自选字母组合中新增Q、T、Z三个英文字母,如此,可选的组合也将随之增加。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自2014年1月1日起,Q、T、Z三个英文字母将正式进入各地州市车管所选号系统中,也请广大车主,前往车管所选号前,最好提前准备多个“待选号”,以避免与他人号码重复;一经确定的号牌号码,即进入机动车计算机登记系统,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和退办。
转自: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bmdt/1712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