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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法院设立“绿色通道”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4  来源:天山网  作者:王建厦杨婷  浏览次数:223
核心提示:“感谢法官帮忙讨回辛苦钱,我们可以顺利回家了!”12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帮助杜某等六名来疆务工人员讨回劳动报酬14万元。
“感谢法官帮忙讨回辛苦钱,我们可以顺利回家了!”12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帮助杜某等六名来疆务工人员讨回劳动报酬14万元。

时至年末岁尾,阜康市法院把确保农民工及时拿到劳动报酬,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设立涉农“绿色通道”,从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入手,落实“服务、速裁、攻坚”措施,全力维护农民工兄弟合法权益,尽心尽力把好事做到群众家门口,把实事办到百姓的心坎上。

立案环节上,落实服务措施。法官深入工地上门立案,对前来维权的农民工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现场解答农民工提出的相关法律咨询。设立人民调解室,运用诉前调解化解纠纷。设立农民工专门窗口,设置导诉台,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审理环节上,落实速裁措施。抽调审判业务骨干成立速裁庭,充分运用民商事简易程序效能,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即立即调、即审即结,提高调解质量和办案效率。

执行环节上,落实攻坚措施。当接到涉诉农民工工资案件任务后,执行小组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定措施、定效果。对个别转移财产、藏匿逃跑抗拒执行的债权人,启动执行联动协调机制,联合组织部、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协同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果断采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及时维护。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12/14/content_90683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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