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月17日),记者查阅对比了包括新疆石河子、哈密、奎屯、乌苏、克拉玛依在内的地州城市落户政策发现,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成为外来人口落户不可缺少的条件。
例如石河子,去年7月份发布落户新规,以合法固定收入、稳定收入及年龄、学历、职称、就业、缴纳社会保险等作为准予迁入、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依据。
事实上,近年来,新疆地州不少城市的落户政策也在“松口”。作为新疆东大门的哈密地区,在现有落户政策的基础上,对外来人口实行一证通制度。一证通制度实施后,外来流动人口将享受与本地居民基本相同的均等化政策待遇。
奎屯市在2002年的时候就提到简化落户手续,全面放宽户口政策,依据当时的政策,凡在奎屯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一定合法收入的人员都可以申请落户。符合落户条件的还可以随迁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再收取城市增容费或类似城市增容费的其他费用,仅收取办理户口所需的工本费。新疆人口超50万大城市仅有四座
十八届三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记者获悉,特大城市一般用联合国100万人口以上作为标准,但此标准已严重过时。2013年7月,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编制的“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正在广泛征求意见,该规划提出,对超过500万人的城市认定为特大城市。若按照500万以上的标准来看,新疆现在还没有特大城市。
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新疆的大城市数量明显不足,城镇人口超过50万的仅有乌鲁木齐、石河子、库尔勒和伊宁4座城市,城镇人口中非农业人口达到50万的仅有乌鲁木齐和石河子两座城市。
《2012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乌市常住人口已达到335万人,当年乌鲁木齐的新增人口数相当于目前博州精河县全县的常住人口数。常住人口的迅速增长除了经济因素外,与乌鲁木齐户籍政策不断放宽紧密相关。去年,《乌鲁木齐市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方案中提出,因没办理收养手续、超生、未婚生育而无法落户的孩子,以及长期在外被注销户籍的人员,将陆续进行落户。同时,乌鲁木齐大幅降低外来人员落户门槛,推出《12项落户便民新措》,内容涉及大中专毕业生符合条件落户、购商品房落户、有固定住所落户、投资落户、三投靠落户等落户形式。
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城市研究室主任刘勘接受采访时说,新疆现有城市中除了乌鲁木齐之外,其余各城市的人口规模较小,非农业人口比例相对较低。要提高城镇化水平,最佳的方案就是实现区域农牧民的市民化,让农牧民在家门口就可以实现城镇化。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11/18/content_89479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