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0日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工作,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共同监督的农村公路建设机制,从即日起,新疆农村公路建设从编制规划至竣工验收涉及的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将实行“七公开”,即:发展规划、建设项目计划公开;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招标过程公开(招标公开、开标过程公开、评标过程公开、评标结果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建设资金使用公开;竣(交)工验收公开。“七公开”要落实六项内容,即公开主体、内容、方式、范围、时间、监督检查部门。
从2003年大规模修建农村公路以来,新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也越来越大。10年共完成农村公路投资307.15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78969公里,截至2012年底,新疆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0.8万公里。
大力发展的背后,是部分地方的廉政压力。如何既加快农村公路发展,又能预防腐败、出精品工程?在这样的背景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推行农村公路“阳光工程”基础上,建立“七公开”制度,要求新疆农村公路建设,从编制规划至竣工验收涉及的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全方位实现公开,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建设,建立起让群众“能说话、说了算”的平台,从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发生,使新疆农村公路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8/21/content_85912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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