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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最严措施”治理出租车违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8  来源:天山网  作者:王丽丽  浏览次数:223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市“最严措施”治理出租车违规,出租车从业人员出现重大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从业资格。
       乌鲁木齐市史上最严厉的治理客运出租市场的规定出台了。7月2日-12月30日期间,出租车从业人员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火车南站区域内发生服务不规范等重大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不仅要面临高限处罚,还将被取消从业资格。

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市统管办了解到,《乌鲁木齐国际机场、火车南站客运出租市场治理整顿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出台,整顿时间从7月2日开始至12月30日。其间,统管办将对从事出租汽车服务过程中发生拒载、议价、甩客、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要求另载他人、不使用计价器等重大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记者看到,《实施方案》制定得非常详细,对检查对象也划分得十分细致。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在国际机场、火车南站区域内发生服务不规范等重大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中止营运,严格按《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实行高限处罚外,取消从业资格,录入行业“黑名单”,今后不得进入出租汽车行业营运。

个体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人对聘用的从业人员管理教育不到位,只要有一人因在国际机场、火车南站区域内发生服务不规范等重大违规行为,被取消从业资格的,经营使用权人学习行业法规及规范服务等管理规定一周,经营使用权不允许转让(有偿使用);对聘用的从业人员再次在该区域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立即向经营使用权人送达《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到期不予延续告知书》。也就是说,一旦其收到这个告知书,其“营运证”到期后就不能再使用了。

个体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人在国际机场、火车南站区域内发生服务不规范等重大违规行为的,除按《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实行高限处罚外,还将取消从业资格,送达《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到期不予延续告知书》。

出租汽车企业所属的从业人员在国际机场、火车南站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服务过程中发生服务不规范等重大违规行为的,第一次企业作出书面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累计发生二次的,企业派管理人员到国际机场、火车南站站点现场监管一个月;累计发生三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行业例会上做企业整顿表态和服务质量承诺,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整顿情况进行验收;累计发生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的,每发生一次,委托管理企业取消两辆出租车的委托管理权,公司化经营企业取消两个经营使用权指标,并以此类推。

对出租车企业,乌市统管办将实行本年度企业考核实行末尾淘汰制,即年度考核最后两名,委托管理企业不再予以办理《城市客运行业委托管理资格证》,公司化经营企业减少一年出租车经营使用权有效期。

乘客若发现出租车从业人员拒载、高收费、未经乘客要求另载他人等违规行为,可向站点管理人员举报或拨打举报电话0991-3879999举报。

转自:http://www.ts.cn/news/content/2013-06/28/content_83488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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