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专业人才短缺问题,2012年底,奇台县出台了《奇台县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采取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考和用人单位自行招考两种招考形式,招考后,以合同形式聘用专业人才,合同期一般为1-3年。招聘人员不占用单位的编制。招聘人员分为高级雇员、普通雇员和一般雇员。高级雇员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三年以上;普通雇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一般雇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工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资格,并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雇员工资实行年薪制。高级雇员年薪5-8万元,普通雇员4万元,一般雇员3万元。除年薪外,聘用人员享受单位其它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在受聘期间的表现,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包括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聘用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年度考核优秀的可参照公务员考核予以奖励。聘用合同期满,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自动解除。在聘用期间,允许并鼓励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参加本县机关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聘用人员通过公开招考被录(聘)用为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连续计算。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6/25/content_8330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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