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领域六大类违法行为将被严厉打击
发布日期:2013-02-26 来源:网络采集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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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通知》要求,全省包括铁路货物运输治安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补偿费、工商注册、年检(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及企业工商信息费、企业信用信息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包括垃圾处理费(或环卫有偿服务费)、特种设备操作培训费、ISO认证费在内的服务性收费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的价格政策文件执行,所收取的费用不能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通知》将从2013年3月1日起在全省执行。
省物价局联合省纠风办近日下发《关于切实规范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物流领域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设立和审批必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六大类违法行为: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收取保证金、公共人防工程维护费、大件运输监护费、风险抵押金(市场准入前置收费)的;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以外的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全省包括铁路货物运输治安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补偿费、工商注册、年检(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及企业工商信息费、企业信用信息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包括垃圾处理费(或环卫有偿服务费)、特种设备操作培训费、ISO认证费在内的服务性收费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的价格政策文件执行,所收取的费用不能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通知》将从2013年3月1日起在全省执行。
转自中国物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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