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电视会议上获悉,1—11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644起,造成1698人死亡,5422人受伤,经济损失822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涉及客运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448起,死亡194人,受伤643人,直接经济损失74万元。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事故10起,死亡68人,受伤8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66.7%、106.1%和177.4%。
经运管部门分析,长途汽车客运班车是道路运输事故的主体,占55%,其他依次为货运15%,出租车占15%,班线小轿车占10%,客运包车占3%,其他车辆占2%;而长途客运班车所占较大和重大事故起数的80%以上,主要是驾驶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
运管部门对交通部门通报的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累计超过10次的客运企业,将处罚企业及法人。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结束,组织验收。
同时,将重点检查客运企业GPS使用及值班情况,对于GPS无人值班的企业,发现一次要求整改,发现3次停业整顿。对驾驶员擅自屏蔽、拆除、损毁GPS记录仪的,责令运输企业立即整改,并对驾驶员进行处理,运输企业发现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制止且包庇、纵容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进行停运整顿直至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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