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获悉,结合新《消费者权保护法》的即将实施,针对金银珠宝具有特殊性,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与吉林省联发金银珠宝有限公司共同推出金银珠宝首饰7日无理由可退货制度。据悉,吉林省联发金银珠宝有限公司也成为首家实施金银珠宝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商家。
但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金银珠宝饰品都可无理由退换货,如按消费者意愿定做的金银珠宝饰品,及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将不在这一范围内。
同时,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倡议更多的金银珠宝公司参与到这一行为中来,并倡议金银珠宝公司销售饰品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明码标价,在价目签上注明饰品的品名、规格、等级、价格、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不得以虚高定价低打折销售,损害消费者和行业利益等问题发生。
一季度长春市小家电不合格率11%
城市晚报讯 为加强流通领域小家电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吉林省工商局授权,长春市局2014年第一季度在市区部分批发市场、商场等经营场所,对小家电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据悉,此次共抽取样品45批次,45批次中40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8.89%,抽检商品不合格率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