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坚是在当日召开的商务部专题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当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境内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已超过20万家,2012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达2万亿元人民币。
“大力发展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对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当日的发布会上,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表示。
姚坚也表示,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中国企业寻求海外商机的新选择。他称,随着中国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制度环境的逐步改善,在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带动下,跨境电子商务将进一步发挥中国制造的产品优势,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营销”和“中国创造”加速转变。
“跨境电子商务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对平台、物流、支付结算、海关商检等环节提出了新的需求,并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姚坚称,“模式创新已成为跨境电子商务新的增长点。”
有鉴于此,商务部在前期深入研究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趋势以及遇到的瓶颈等问题的基础上,组织国务院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和障碍,针对跨境电子商务B2C(Business-to-Customer的缩写)方式存在的通关、商检、结汇、退税、统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起草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政策的相关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已转发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9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有关政策意见》,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纳入海关的出口贸易统计,提出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支持政策以及出口检验、收结汇等6项具体措施。
作为该项政策出台的一个重要背景,受外需不振及国内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中国外贸出口业已告别高速增长,陷入较长时期的疲弱态势。与此同时,跨境电子商务则实现了快速发展,官方冀望能将这一国际贸易的新方式和新手段培养成新的外贸增长点,从而达到提振出口的目的。
李晋奇介绍称,上述措施已经在上海、杭州、宁波、重庆、郑州5个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实施,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