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我国销售电价体系是从计划经济时代沿革而来,主要以行业、用电用途为主进行分类,目前分为居民、农业生产、大工业、商业、非工业和普通工业、非居民照明七大类。七类中的部分类别下还有一些子类别,如农业生产类别下还有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类别;大工业类别下还有电解铝用电、中小化肥用电等类别。在用电用途分类基础上,基于供电成本我国对大工业等主要类别也引入了两部制、分时电价等定价方式。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拟用5年左右时间,将销售电价由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为七类,逐步过渡到主要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为三类,建立结构清晰、比价合理、繁简适当的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体系,“由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对用户利益有较大影响,因此解决销售电价分类存在问题需要逐步推进,既要考虑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推行,也要考虑用户承受能力,特别是要注重保护居民、农业用户利益,还要借鉴国外销售电价改革制度实践情况。”
据记者了解,各国都采用分类方式制定销售电价,分类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供电成本,对大用户实行实时电价,价格根据市场情况每小时甚至每15分钟变动一次。一种是基于用户性质,对每一类用电基于供电成本再细分,实行分电压等级、分负荷率、分时段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