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工具  进口食品  鱼小文  新疆商业网  武功  新疆  136  帽子  祝永亮  乌鲁木齐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资源 » 正文

昭苏工商局城镇工商所完善市场经营履行义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6-02  浏览次数:159
核心提示:     新疆新闻网6月1日电 为进一步做好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近日,新疆昭苏县工商局城
     新疆新闻网6月1日电 为进一步做好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近日,新疆昭苏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在全面完成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要求市场开办单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完善和落实各类责任制度。

      据了解,该所要求市场开办方在市场准入方面,要将入场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资格审查情况等索取并备案。开办方要具体详实的记载检查情况,每周要有不少于两次的检查记录。工商所要与市场开办方签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落实责任追究制。四是开办方除按县局要求必须建立并上墙的责任制度外,还应比照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验收细则,结合各自市场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内外监督机制。
 

【编辑:闫文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顾问 | 会员服务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新ICP备15003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