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工具  进口食品  鱼小文  新疆商业网  武功  新疆  帽子  祝永亮  136  乌鲁木齐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文化艺术 » 正文

郭炳湘出局新鸿基 家族基金内耗160亿港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28  浏览次数:173
核心提示:     5月27日一大早,香港新鸿基中心楼下就已经围堵了很多记者。   这座矗立在维多利亚港边的新鸿基地
     5月27日一大早,香港新鸿基中心楼下就已经围堵了很多记者。

  这座矗立在维多利亚港边的新鸿基地产(0016.HK)总部大楼中,正在召开董事会会议,郭家的兄弟阋墙之怨经过多次对决,终于走到了最后一步。

  两个多小时过后,董事会会议结果出炉,主席兼行政总裁郭炳湘无奈落幕,只落得一个“非执行董事”的虚职在手。

  罢免之局

  在上诉失败后的26日傍晚,郭炳湘发表简短声明,希望所有董事都能以股东利益为重,对公司内部发生的各种管制问题进行彻查之后,再决定自己的去留;而对于自己的健康问题,郭炳湘仍坚持自己无恙,完全具备复职条件。他强调,这次所作所为,都是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做了18年新鸿基地产的主席之后,郭炳湘称,自己问心无愧,今后还将继续监督公司的运作。

  不出所料,27日,新鸿基地产即迅速召开董事会,对郭炳湘的任职问题进行表决。表决的结果同样在意料之中。

  当日午后,新鸿基地产立即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决定委任邝肖卿为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当日起生效。而郭炳湘则即时被免去主席兼行政总裁职位,转任非执行董事,袍金10万港元。

  然而,在第一份公告中没有透露公司的行政总裁一职将由谁来担任。本报记者致电新鸿基地产新闻发言人查询时被告知,目前行政总裁人选方面还没有更多消息,如有确定会立即公告。

  随后,新鸿基地产快速发布声明称,邝肖卿的主席兼非执行董事职务到今年12月份的股东大会为止,而行政总裁职务由公司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的郭炳江和郭炳联共同分担。

  家族基金

  事实上,与其它富豪相比,郭家最“特立独行”的就是由新鸿基地产创始人郭得胜一手安排的家族基金

  外界通常所知的就是,当年郭得胜为了避免自己过世之后三个儿子争产分家,便将郭家持有的新鸿基地产的权益放到了一个基金当中,而基金的受益人包括郭得胜的妻子邝肖卿和他的三个儿子,即郭炳湘、郭炳江和郭炳联三人,并且,由于郭老太邝肖卿在基金中的权益最大,尽管之前在新鸿基地产当中不出任任何职务,却属于郭家实际上的“话事人”。

  问题是,郭氏家族基金的架构究竟怎样?截至2007年12月31日,郭氏基金实际上由至少三重架构组成。

  一家名为Vantage Captain Ltd.(VCL)的基金持有新鸿基地产共106298834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1.45%,VCL持有的新鸿基地产股权又全权归一家名为Cerbures Group Ltd.(CGL)的基金持有,而CGL的股权则全部由汇丰国际信托(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 Ltd.)持有。

  到去年底,汇丰国际信托持有新鸿基地产共42.49%的股权,约1089683920股,其中10.63亿股为郭氏家族共同持有的权益。目前,这部分股权占新鸿基地产已发行股本的比例为41.53%。

  公开资料显示,汇丰国际信托是汇丰集团旗下专门提供信托服务的机构,自从1949年就开始专业信托运作,以及退休计划管理等,在全球均有业务。

  根据27日新鸿基收盘价126.8港元计算,这部分股权市值高达1347.9亿港元,但相比于5月5日这场官司大战起始时,郭氏基金的市值已经缩水了160多亿港元。

  根据新鸿基地产最新公布的中期财报,郭炳湘除了在家族共同持有的10.63亿股公司股权之外,还通过其他途径持有约2206万股新鸿基股权,以27日收盘价计算,郭炳湘目前身家约为28亿港元。

  郭炳江在家族基金之外持有的股权市值约为28.3亿港元,略高于郭炳湘,郭炳联在家族基金之外的身家则最高,约为29.5亿港元。

  退任为非执行董事之后,郭炳湘的袍金变为10万港元,比以前的14万港元少了4万,2007年,他的所有薪酬总额为206万港元。

  按照2007年的年报,新鸿基地产的非执行董事袍金从10万港元到52万港元不等,但从目前来看,郭炳湘拿的是最低一等的袍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顾问 | 会员服务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新ICP备15003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