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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需保障灾区库存粮食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14  浏览次数:140
核心提示:国家粮食局13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地震灾区组织粮食企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储粮安全。   &nbs
国家粮食局13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地震灾区组织粮食企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储粮安全。

     国家粮食局要求地震灾区粮食部门随时观察受损仓房沉降和裂缝变化情况,加强储油油罐、输油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处于灾区的浅圆仓、立筒仓,在启动进出仓作业线前,必须组织检修,确保安全。要做好受损仓房内粮食的保护工作,避免粮食损失。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将受灾粮食转移到安全仓房和安全地带。

 
     通知说,组织受损仓房粮食出仓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防止在出仓过程中出现仓房倒塌事故。对地震可能导致屋面防水、地面防潮等隐性损伤的,要密切关注库存粮食粮情变化趋势,加大粮情监测频率。对发现粮食温度变化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库存粮食安全。
 
     国家粮食局强调,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对地震导致粮库围墙等大面积倒塌的,要防止储粮化学药剂丢失等事故的发生。要密切跟踪粮食企业周边环境变化,防止泥石流、山体滑坡、水库垮坝等次生灾害给粮食企业造成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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