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急行动起来,集中精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同时要统筹安排好抗震救灾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联络畅通。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24小时应急值守,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受灾省份要启动有关应急响应,建立应急指挥机构,明确抗震救灾工作联络员,汇总当地食品药品生产供应情况、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抗震救灾中与食品药品监管有关的其他情况,每日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值班室。
三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市场检查力度,重点加强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验,确保用药安全。受灾省份,要排除一切困难,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全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监管,切实保障良好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