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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三地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门槛”降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19  浏览次数:116
核心提示:     (新疆日报网讯)“以前得了病我都不敢到医院,因为怕付不起医药费。”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15村村民吾买尔
    (新疆日报网讯)“以前得了病我都不敢到医院,因为怕付不起医药费。”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15村村民吾买尔·吾普尔告诉记者,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后,他就放心去医院治疗了。
  吾买尔·吾普尔患有肺结核病,经过住院治疗身体得到康复。住院期间,吾买尔·吾普尔共花了3505元,其中2381.4元由肺结核传染病防止项目出资,其余1100多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报销,个人基本上没有额外负担。
  2007年,国家决定“降低南疆三地州参加新型医疗合作农民筹资标准,超出部分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补助”,相对最为贫困的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三地州的农民因此受益。
  记者日前从喀什地区卫生局了解到,“门槛”降低后,当地农民参加合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提高。截至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喀什地区12县(市)253.3万农民,参合率达97.9%。
  在“看得起病”后,麦盖提县央塔克乡卫生院的就医患者明显增多。2007年,前来就诊的患者达到2.1万人次,住院人数1961人次,是新型合作医疗前的两倍多。央塔克乡卫生院院长吐尔浑·买买提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实施后,农民对健康的意识明显增加,就医住院人数变化明显。”
  与吾买尔·吾普尔一样,许多南疆少数民族群众表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后,缓解了他们过去“小病不敢就医,大病不敢住院”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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