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2月6日至12日,我区共发生火灾201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2.4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5.2%,死亡人数与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下降68.2%。
春节期间,全区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227起,出动235起(含增援),其中扑救火灾201起,抢险救援12起,社会救助14起,其他出动8起,共出动车辆652辆(次),出动官兵3091人(次),抢救群众35人,疏散群众190人,抢救财产价值614万元。
从火灾原因上分析,春节期间因居民生活用火不慎、电器和玩火引发火灾147起,占总数的73.1%,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其中,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72起,直接财产损失21702元,分别占总数的35.8%和17.4%,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了2.9%和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