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2月2日至3日在乌鲁木齐举行。出席会议的自治区纪委委员45人,列席231人。
自治区纪委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总结2007年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任务,扎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符强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出席全会第一次大会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出席了会议,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王乐泉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分析了全区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阐述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紧密结合全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实际,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加强勤政建设,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推进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权为民所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坚定不移地查处大案要案,严惩腐败分子;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切实做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王乐泉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加强全区党的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07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在加强监督检查、构建惩防体系、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大案要案、深化源头治理腐败、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全会提出,2008年,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拓展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为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任务,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保证。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各个方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二,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自治区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保持全党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高度一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土地管理、房地产调控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三,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问题,完善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建设国债资金、抗震安居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第四,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决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金融、组织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对腐败分子决不放过、决不姑息。
第五,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将反腐倡廉教程纳入各级党校教学内容的制度化,把反腐倡廉教育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继续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坚决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在证券投资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违规集资建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坚决纠正党政干部集资入股办企业的问题。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
第六,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扎实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七,加强监督制约,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继续完善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第八,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继续探索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自律,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全会号召,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