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记者从1月30日召开的2007年度乌鲁木齐地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考核通报会上获悉:华世万康连锁药店西北路分店、华世万康连锁药店立交桥分店、乌鲁木齐仁和药店、乌鲁木齐市鸿鑫堂大药房、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康药店5家定点零售药店向参保人员变相销售日用品、生活用品,考核不合格,将面临暂停医疗保险服务3个月的处理。
据悉,2007年11月15日至2007年12月15日,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由兵团和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分别组成了8个联合考核小组,对乌鲁木齐地区的4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0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从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医保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费用管理、药品管理、信息管理6个方面进行了综合检查和考核。同时,对6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4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现场抽查,被考核机构无论违反自治区、兵团、乌市任何一家医保规定而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自治区、兵团、市3家均认定其为不合格。
经考核,评选出武警新疆总队医院等211家优秀单位,新疆第一济困医院等86家良好单位,新疆师范大学文光校区医务室等128家合格单位,定点零售药店合格410家。
据介绍,今后我区将在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医保费用考核机制、医保病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严格查处大处方、人情方和违规用药等行为。努力通过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提高诊疗效率、缩短住院周期、降低医院成本支出和个人负担等措施,以最小的治疗风险和成本获得最大的治疗效益,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