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自治区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也是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的五年。五年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为保障和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依法治区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常委会根据国家立法进度和自治区实际需要,把立法决策与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工作。5年来,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64件,批准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批的法规和法规性决定37件。
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突出经济立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酒类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制定或修订,对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专利保护条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在鼓励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吸引各方面资金、技术、人才到开发区投资创业等方面规定了很多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进一步优化了自治区的经济发展环境。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实施种子法办法、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奶业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例、旅游管理条例的制定或修订,促进了农业、畜牧业、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在加强经济立法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依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安全生产条例、集体合同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边境管理条例的制定,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环境保护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水法办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的制定或修改,有利于节约和合理使用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了促进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常委会还制定了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吐鲁番交河故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体育发展条例。
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对于不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与行政许可法、监督法不一致的法规,常委会及时进行了清理和规范。五年来,共修改或修订法规26件,废止法规4件。
常委会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突出位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在立法工作中,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合理界定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注意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如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酒类管理条例等法规,较好地平衡和兼顾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强化政府的服务功能、规范其管理职能的同时,对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充分的法制保障,从法律和制度上营造了公平的社会环境。二是坚持从我区的区情和实际出发,突出法规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增强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坎儿井保护条例等法规,都是严格遵循国家法律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原则,紧扣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立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的,充分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特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三是扩大立法民主,实行开门立法。所有提请常委会议审议的法规案,都经过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法规案,还采取举行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在新闻媒体公布法规草案等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06年,又聘请了15位法学专家、学者和法律实际工作者为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咨询组成员,加强对法规草案的研究论证。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在坚持法制委员会对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的同时,注意发挥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专业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召开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围绕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五年来,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更加规范,立法决策的机制更加科学、健全,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对于保障和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紧紧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严格贯彻实施,推动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五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39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检查了6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了44次视察、调查。
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三农”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有关确保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检查了农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视察、调查了畜牧业和林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及其价格对农民增收影响等方面的工作。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如农业产业化程度较低、农资价格和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农民增收难度加大、新农村建设的科学规划和指导有待加强等,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国家对我区的基本建设投资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为促进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常委会连续五年对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视察,督促政府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重视加强对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监督,有重点地检查了招标投标法、税收征管法、政府采购法、产品质量法、自治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视察、调查了自治区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环境建设、口岸管理工作情况。针对执法检查和视察、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改善投资环境,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每年依法听取政府有关计划、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及预算变更情况的工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并对预算法、审计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政府认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严肃纠正和查处一些单位和部门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人大财经委员会定期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为常委会依法决策提供依据。
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常委会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先后以“防治污染,创建优美城镇”、“重视生态农业,发展无公害食品”、“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污染,节约水资源”、“加快村镇规划,促进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坚持每年开展“天山环保世纪行”活动。这一活动把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推动了一些社会关注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同时,还检查了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视察、调查了公民义务植树、土地监察工作和吐曼河水污染情况,督促政府进一步增强生态忧患意识,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常委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政府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从法制、体制、机制和投入方面加大力度,扎实做好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常委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先后检查了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视察、调查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非典”、禽流感、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政府认真整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促进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检查了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实施情况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新疆经济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建议政府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检查了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视察了教育“两基”巩固情况,督促政府切实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检查了文物保护法、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进展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调查,并向政府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常委会先后检查了法官法、检察官法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了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检察院关于抗诉工作、法律监督工作、纠防超期羁押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不够等问题,督促“两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了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常委会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在充分肯定法院工作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就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和案件执行难以及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在监督法颁布实施前,根据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条例,对政府13位厅长(主任)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述职评议。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常委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主动地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宗教工作事关新疆稳定和发展大局。常委会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政府关于开展朝觐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立足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常委会对少数民族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情况,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情况,国务院《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促进了自治区外事、侨务工作。
常委会把增强监督实效作为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对影响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三农”问题、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等,始终抓住不放,坚持每年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督查,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均及时转送“一府两院”,要求切实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情况向常委会议作出报告。同时,通过组织部分代表和组成人员开展视察、检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一府两院”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常委会转交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及时研究,深入整改,解决了一些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群众关心的问题,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
密切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五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和实施代表法办法,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特别是中央犤2005犦9号文件下发后,常委会党组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若干意见》,并报经自治区党委批转各地贯彻执行,进一步在全区上下形成了重视代表工作的氛围。把代表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分片举办了三期自治区人大代表培训班,并承办了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在我区举办的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通过系统培训,有效地提高了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实行组成人员和各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制度,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及时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坚持为代表订阅有关刊物和法律书籍、寄送人大工作信息和学习资料,定期向代表通报自治区的形势和重要工作,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组织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旁听法院庭审案件,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方式,丰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在协助宪法和法律实施、协助政府推行工作、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议案和建议的范围和提出程序,建立健全了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规范和改进了办理程序,并通过听取办理情况的汇报、组织代表和委员视察办理情况等方式,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提高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积极改进办理工作,采取在人代会上现场办理、进行实地调研、与代表座谈、征求代表意见等多种方法,认真解决代表议案和建议所涉及的问题。五年来,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提出并经大会主席团确定的议案55件,提出建议、批评、意见4420件。议案和建议的内容,涉及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发展基层民主政治,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各个方面。经过各方面努力,十届人大历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其中,根据代表提出的议案,制定了7件法规,已经列入立法计划、正在起草或论证的法规有16件。
常委会把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和方式。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工作制度、召开信访工作座谈会、培训信访干部、构建人大信访工作新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人大信访工作。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63921人次,收到群众来信8166件次,受理各类申诉控告案件1326件。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工作机构认真进行研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和部门办理。对一些重要信访事项,主动深入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和督促解决有关问题。通过加强督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以及一些申诉案件,得到了调查和公正处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常委会始终把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决议。举办宪法修正案、物权法专题讲座和监督法培训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一府两院”、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等进行深入学习,推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法律学习。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对新出台的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宣传。紧密结合立法、执法检查等工作,向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做好法律、法规的少数民族文字的翻译工作,为少数民族群众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供了便利条件。
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常委会以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为契机,举行了包括召开座谈会、编辑出版纪念文集、开展有奖征文、制作纪念专版、摄制电视专题片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宣传,为做好人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支持新闻媒体改进和加强人大新闻报道工作,加大了对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重要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记者深入基层集中采访,对各地民主法制建设和开展信访、监督、代表等工作情况以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系统宣传。举办全区人大新闻宣传干部培训班,开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设立自治区环境资源保护新闻奖,促进了人大宣传工作水平的提高。新建了新疆人大网站,拓宽了人大新闻宣传的渠道。《新疆人大》杂志和《常委会公报》的办刊质量有新的提高,在宣传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人事任免权得到有效行使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是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常委会认真指导自治区州(市)、县(市、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并主持了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在常委会议上,适时做出了关于各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关于各级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及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常委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法律程序,保证了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共选出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59775名,代表素质进一步提高,代表结构明显改善。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和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五年来,共任免、决定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50名。
六、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加
强自身建设牞是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常委会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做好人大工作的决定。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列入常委会议议题,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了各项工作。注重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坚持结合常委会议议题举办专题讲座,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法律和经济、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常委会的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修改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良好服务。
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州、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先后召开了全区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及多次人大业务工作研讨会、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指导各级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了全区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通过多种途径举办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及业务骨干培训班,加强对各级人大干部的培训,先后培训各级人大干部1500多人次。坚持邀请州、市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常委会议,并通过编发《人大工作信息》等方式,加强了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和交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基层人大解决了一些工作和建设中的实际困难。
扩大对外联系和交往。五年来,共接待全国和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考察组762批、7000多人次,相互学习和交流了人大工作经验。组团出访了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中俄国家年”两国立法机构研讨交流等活动,同时接待了18批来访的外国议会代表团。通过对内、对外交往,拓宽了视野,增进了友谊,扩大了对新疆政治、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
各位代表!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已经胜利完成了历史使命。五年来的工作成绩,是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经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的。五年来,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协助常委会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对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一府两院”对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也在各自的工作中付出了辛勤努力。在这里,我代表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和经验
回顾总结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必须坚持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也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深入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战略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统领人大各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和法制保障。
第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坚持这三者的有机统一,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一条根本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各项制度和程序,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的优势,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努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第三,必须忠实地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力机关。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准则,倾听人民呼声,代表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使人大的各项工作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反映民意。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正确表达、调整和平衡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人大工作要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不断向前发展,必须大力提倡创新精神。创新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使人大工作取得更加扎实的效果。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拓展人大工作的领域,探索人大工作的新路子牞克服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推动人大工作的蓬勃发展。
各位代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五年来,我们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工作,尤其是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还有待于充分发挥。可以相信,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不断提高,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人大工作必将取得新的更大进步。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上了新的历史征程。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和辉煌前景,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重大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务院32号文件明确提出了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战略目标和政策措施,为新世纪新阶段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了自治区“十一五”后三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新目标和重要措施牞确定了抓住新的历史机遇牞实现各项事业新突破的发展任务。当前,我区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依法保障和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推进自治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是时代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大责任和崇高使命。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行动。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促进科学发展贯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工作当中。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着力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解放思想牞振奋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法规的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全局性、战略性、紧迫性的问题,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团结和动员全区各族人民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不懈努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新的一届常委会也即将选举产生。我们坚信,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会不负人民重托,不辱历史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