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岂能散布不实涨价信息“忽悠”消费者
过去,销售人员习惯用降价、打折信息搞促销。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较快的时期,有些厂商或者销售人员却利用涨价信息、甚至散布不实信息搞促销,“忽悠”消费者,损害居民利益。
最近,太原市多位消费者在一家大型超市买牛奶时,受到销售人员的信息误导。李女士就是一位上当者。她说,这些销售人员几次劝她购买某品牌的牛奶,说几天内要涨价,在一周内或一个月内还要连涨几次,劝她多买点。李女士两次都听从了这样“善意”的劝告,后来却发现,这个品牌的牛奶根本没涨价,而且在其他地方购买,价格明显低于这家超市。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目的是防止厂商乱涨价、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像上述厂商或者销售人员那样,利用涨价信息甚至散布不实信息搞促销,不仅会使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空,还会严重影响居民消费的心理预期,形成涨价恐慌心理,为抢购风和乱涨价推波助澜。
因此,物价监控部门和人员要“常在市场走,近听涨价声”,不要指望发了红头文件和指令,所有厂商就会齐步走跟着政策信号行事。
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对市场稳定和民生利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厂商超额利润的控制。一些厂商可能会想出各种办法,回避价格干预,对抗国家政策。价格执法部门只有“下沉”,及时掌握厂商和市场的最新动向,加强现场执法,才能使政府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