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目前,在我国内地一些省市,有一大批新疆籍的流浪儿童。为解决这个跨区域的社会问题,民盟新疆区委会在政协会议上提出提案,建议自治区建立工读学校,教育管理流浪儿童。
据介绍,从2006年到2007年,新疆建立了51个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2.45万人次。
新疆救助管理站曾对93名流浪儿童进行调查,发现无父或无母,甚至父母都不在的残缺家庭占了17%,重组家庭占了25%。
民盟新疆区委会建议,根据2007年1月20日国家民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精神,由国家和自治区投资,在内地新疆籍流浪儿童相对集中的城市和乌鲁木齐分别建立几个工读学校,专门为流浪儿童提供学习劳动技能的场所,通过教育和管理使他们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