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1月19日上午,自治区党委邀请各民主党派新疆区委会、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举行协商座谈,就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换届人事安排向他们作了通报,并征求意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主持会议。符强、韩勇等自治区领导以及中组部督导组成员参加了座谈会。
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韩勇向参会的党外民主人士通报了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人事安排方面的情况,就新一届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两长”人事安排的主要意向和建议人选作了介绍。
王乐泉在会上讲话指出,这次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是新疆各族干部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工作,对于全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十一五”规划,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新疆经济社会步入又好又快发展新阶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按照中央要求,要切实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正、群众拥护信任、能够担当领导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重任的优秀领导干部选拔到自治区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班子中来,进一步改善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努力形成结构合理、团结一心、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更好地担负起开创我区全面小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任。
王乐泉强调,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两长”换届人事安排方案是经过自治区党委以及中组部考察组、督导组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认真考察推荐、民主测评、反复酝酿、通盘考虑、比较遴选的基础上,慎重研究提出来的,贯彻了中央关于换届的一系列规定,遵循了国家《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充分体现了科学性、严谨性、民主性和广泛性。自治区党委非常重视发挥党外人士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力度,不断发展壮大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爱国统一战线,共同为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稳定的新疆而奋斗。
参加座谈会的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等各民主党派新疆区委会主委,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负责人胡吉汉·哈克莫夫、阿不都热依木·阿吉伊明、朱振中、蒋平安、陈旗、董新光、牛汝极、滕玉芬、贾殿增、张平全以及自治区和全国人大代表米吉提·扎克尔、安尼瓦尔·伊明等先后在会上发言,他们认为本次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完全符合宪法和中央的有关规定,人事安排体现了先进性、民主性和班子结构的合理性,表示赞成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