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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公众的环保热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18  浏览次数:103
核心提示:    (新疆日报网讯)“这位读者提出的问题应该予以重视,老百姓的环保意识在增强,政府有责任保护好公众的环保
   (新疆日报网讯)“这位读者提出的问题应该予以重视,老百姓的环保意识在增强,政府有责任保护好公众的环保热情。促成政府和公众的良性互动,共同推进环保事业。”
  看了本报1月14日《两会期间听民生》栏目中读者提出的“废旧电池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参加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李兴江代表做出上述表示。
  李兴江代表是新疆农科院监测中心副主任,长期从事农产品安全监测,对废旧电池的危害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告诉记者,废旧电池含有镍、汞、镉等重金属,这些重金属一旦进入人体,将长期积蓄难以排除,对健康造成极大伤害。废旧电池虽有外壳包裹,但一旦发生破损泄露,就会污染土地,污染地下水,一个小小的纽扣电池,可以污染数百吨地下水。
  “我们不能一方面呼吁公众增强环保意识,一方面又对公众的环保热情不善加引导,甚至在无意中挫伤。”让李兴江代表感到担忧的是,到目前为止,我区还没有一个建成投入使用的废旧电池处理设施。他认为,如果因为技术或资金上的原因暂时不能建设废旧电池处理设施,可以由专门的机构建立统一的废旧电池回收站回收保管,待时机成熟再加以妥善处理。总之,要想方设法保护好公众的环保热情。
  “公众参与是一股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一旦被激活,就会从更大范围、更深层面推进环保事业进步。”李兴江代表说。他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更希望他们的环保行动能够不再遭遇现实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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