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乌鲁木齐市委、政府将按照“业主赔偿、保险赔偿、社会捐赠、商户自救、政府援助”的原则,动员自治区和首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解决受损商户的合理诉求,并督促和监督责任方尽快拿出合理方案。
对于受损商户过渡时期的经营问题,市委、政府将督促责任方企业,腾挪和调度市场摊位,用于过渡时期受损商户经营。将协调工商、税务部门,对受损商户过渡时期经营的税费尽可能地给予减免。同时协调相关金融保险机构特事特办,加快投保财产赔付的速度。协调市商业银行为资金困难的商户提供小额担保贷款。通过各省市驻乌办事机构以及各商会,协调供货方企业解决目前商户在供货、回款方面的问题。
对于因火灾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商户,将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救助工作,这些商户可以向所在街道社区申请低保或救助,子女就学学费有困难可以申请减免,患病严重者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筹集资金,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商户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