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财政部8日发布了2008年第1号公告,宣布今年国债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并具体公布了2008年到期国债还本付息的有关事宜。
公告介绍了2008年到期国债品种和条件。
公告指出,2008年各类到期国债利息均按单利计算,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凭证式国债兑付由原售出机构网点办理。2003年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5年,2005年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3年,均按上述国债发行时规定的提前兑取分档利率支付利息,具体利率请向各兑付网点查询。
此外,根据公告,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实物国债,2008年可继续到当地常年兑付网点办理兑付,各地常年兑付网点地址请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国库部门查询;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特种国债兑付由当地财政部门办理。附息国债2008年利息支付办法,由各交易场所或登记结算机构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布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