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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住房建设试水“限房价限套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11  浏览次数:137
核心提示:   (新疆日报网讯)1月9日下午,记者从自治区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区将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
  (新疆日报网讯)1月9日下午,记者从自治区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区将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城乡居民的住房困难。对于房价涨幅较快的大中城市,要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应,积极开展“限套型、限房价”普通商品房建设试点工作。
  1月底前,各地将完成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确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编制出住房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
  2008年底前,全区所有城市,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等12个人均财力在41500元以上的城市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10年内通过贷款等方式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改善居住条件。
  今年我区还将鼓励和支持社会信誉好、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旧住宅区整治和棚户区改造,改善城乡接合部住房困难户,以及危房户和居住不配套住房家庭的住房条件。将通过增加普通商品供应,建设“两限房”等多种方式,满足城市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另外,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危解困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必须达到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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