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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严查以地图为载体的旅游宣传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11  浏览次数:144
核心提示:    (新疆日报网讯)近日,自治区旅游局和自治区测绘局联合下发通知,严查以地图为载体的旅游宣传品。  据了
   (新疆日报网讯)近日,自治区旅游局和自治区测绘局联合下发通知,严查以地图为载体的旅游宣传品。
  据了解,2006年10月乌鲁木齐市阶梯书业资讯有限公司(简称“阶梯公司”)因非法编制出版地图,受到自治区测绘局的行政处罚,但该公司拒不接受处罚决定,2007年又继续在乌鲁木齐、伊犁、喀什、吐鲁番等地作案,非法在地图上刊载“自治区旅游局或地、州、市旅游局编制或监制”等字样征集广告;非法以“新疆有色地质工程公司”名义编制地图;非法以“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名义出版地图。同时,该公司还采取盗用自治区测绘局编发给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的审图号行骗,致使许多单位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了地图市场秩序。
  为杜绝阶梯公司在社会上继续非法编制出版地图,维护地图市场正常秩序,通知要求各地、州、市旅游局会同国土资源局(测绘局)迅速严查阶梯公司的非法行为。同时,要求各旅行社不得委托阶梯公司制作承印以地图为载体的旅游宣传品,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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