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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协委员建议:实现全疆医保互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07  浏览次数:144
核心提示:  新疆新闻网12月17日电 经调查发现,目前,医保只能在患者所在地的定点医院实施,县与县、地州与地州、县与非所辖地州、县地
  新疆新闻网12月17日电 经调查发现,目前,医保只能在患者所在地的定点医院实施,县与县、地州与地州、县与非所辖地州、县地州与首府之间均不能通用。为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乌鲁木齐市政协委员顾文斌和夏斌提交了《实现全疆医保互通的提案》,他们认为,全疆医保应该互通。特别是南北疆边远贫困地区的患者,到目前首府尚属非医保定点医院及所谓非“八大医院”就医应享受首府专家级的医疗服务,所需费用仅等同于患者所在地的县级收费标准(门诊收费标准均为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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