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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区将调整两项财税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04  浏览次数:121
核心提示: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从3日召开的自治区财税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区将调整两项政策:一是从事矿产资源开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从3日召开的自治区财税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区将调整两项政策:一是从事矿产资源开采企业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是除石油天然气外,其他矿产资源税都留在当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强调,除煤炭开采企业外,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企业,包括黑色金属采选、非金属矿采选及其他采矿企业,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已经享受尚未执行到期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各地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不得随意扩大政策界限,不越权减免税。自治区财税部门要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另外一项是今年国家资源税调整政策出台后,自治区除石油天然气外,其他矿产资源开发所产生的资源税都留在当地,各级党政要十分珍惜这一机遇,一定要认真组织好这一重要的新增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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