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2007年12月29日下午19时,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消防科对一起故意破坏火灾现场案件的当事人给予行政拘留一天的处罚。这是我区首例破坏火灾现场人员被依法拘留。
2007年12月27日,克拉玛依市某小区楼顶太阳能热水器发生火灾,消防二中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同时向户主下发了《火灾现场保护通知书》。12月28日下午,调查人员再次到火灾现场与两家热水器销售公司维修人员、受灾户主等人对现场进行二次勘查。12月29日,该公司法人到消防科后,火灾调查人员向其说明了火灾调查情况,但该公司法人在未经同意情况下擅自安排工作人员对火灾现场的热水器管线进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