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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物流公司强扣员工10%工资买基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04  浏览次数:196
核心提示:  老赵是一名外地来南京的专职司机,去年7月,他开始在某物流公司做起了送货的专职驾驶员。公司给他定的工资是每月1800元,另
  老赵是一名外地来南京的专职司机,去年7月,他开始在某物流公司做起了送货的专职驾驶员。公司给他定的工资是每月1800元,另加100元通讯费和100元住房补贴。

  事实上,老赵第一次拿到单位发下来的工资时,就发现了异常:他到手的工资并没有公司约定的那么多,而是少了一两百元。等他看到工资条和一张收据后,他才发现:公司未经他许可就扣了180元,另外有一张相同数额的收据。几乎每月如此。直到现在,老赵被扣下来的钱已经2000多元,但对于该笔钱的去向,老赵并不是非常了解。

  老赵说,因为他是外地来宁,这点工资成了他全部生活来源,马上要过年了,家里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他希望能把这笔钱拿回来,能拿回家改善一下生活,但公司负责人给出的答复是“要拿回钱,得到离职才行”。

  昨天,物流公司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的确从2006年5月开始,扣下员工工资的10%,再存入公司的发展账户中。至于这部分钱,公司每年会根据银行的相应利率,当作分红支付给员工。等员工职工离职时,公司再返还这笔钱。

  刘经理认为,公司这样做是为了和员工共同发展,全方面的吸纳运营资金,而且员工也能从中拿到利息。但老赵并不这样认为,他说,这是公司在变相收取员工的押金,有违法之嫌。

  南京宁联律师事务所冯春琴律师认为,公司此举并不合法,应立即返还所有被扣的员工工资。她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资收入属于员工所有,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目,克扣、挪用。员工如对此存有异议,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返还被扣工资。

  昨天下午,物流公司刘姓负责人表示,公司自从今年10月开始就停止收取发展基金。同时,他郑重向记者承诺:原来向员工收取的基金,将在本月全部退还给公司的十余名员工,其中包括老赵的2030元。(记者刘治安实习生边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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