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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送达时限精确到小时 行业标准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04  浏览次数:136
核心提示:  作者:记者杨莹  见习记者赵泽琴    随着快递行业服务的兴起,近年来有关快递服务的纠纷不断增多。记者昨
  作者:记者杨莹  见习记者赵泽琴 

  随着快递行业服务的兴起,近年来有关快递服务的纠纷不断增多。记者昨从市邮政快递公司等单位了解到,《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从服务时限、服务费用、赔偿标准等方面对快递行业作出了规范。快件、包裹丢失后,消费者索赔将有法可依。

  延误时间不再按日计算

  案例:刘女士是某中学教师,由于自己和丈夫都上班,白天家里基本上没有人。9月的一天,福建朋友要寄货物给她,收件地址是刘女士的学校。刘女士按朋友约期到传达室取货未果,次日早晨才收到货物。刘女士打电话责问快递公司为何延期。对方振振有词:“我们是当日送到的,不过送达时已是晚上9点半。只要是当日送达,就不算延误。”

  《标准》:《标准》提出了“彻底延误时限”的新概念,即从快递公司承诺的服务时限到达之时算起,到顾客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同城快递、国内异地快递、国际快件的彻底延误时限分别为72小时、168小时、240小时,在上述时间内未送达,就被视为延误。如果超过了“彻底延误时限”,消费者可视为快件丢失,要求索赔。

  解读:我市一家连锁快递公司说,即将实施的《标准》,针对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维权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争议颇多的快件赔偿额度、快递服务时限、单件重量等方面首次作出了规定。时限的规定对消费者很有利,因为将送达时限精确到小时,对快递企业的时效性要求更高了。

  索赔金额不再快递公司说了算

  案例:今年3月初,钱先生从泰州某快递公司寄送了4件价值1600元的物品到浙江。过了一星期,对方仍未收到货物。钱先生按照货物单号码查询,发现其中两件价值810元的货物丢失了。钱先生要求快递公司全额赔偿,交涉数次后得到的答复是:按公司规定,快件丢失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200元。

  《标准》:信件类快件按照服务费用的两倍进行赔偿;包裹原则上按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保价的将按服务资费的5倍赔偿。快递服务人员应“建议寄件人,贵重物品宜购买保价或保险服务”。

  解读:市邮政快递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标准》实施后,因快件丢失而引起的赔偿纠纷中,赔偿金额将不再由快递企业以所谓的“公司规定”说了算。《标准》首次对快递毁损作出详细赔偿要求,并对快递企业索赔处理和赔金支付的时间进行限定。想完全避免损失保证百分百的赔偿款,最好的办法就是购买保价或保险。但正如标准中所提到的,快递企业工作人员只能“建议”,是否购买仍然要消费者自愿。

  贵重、精密物品最好不邮寄

  案例:家住高港区的黄女士是个地道的网络“淘客”,在充分享受网络购物快捷便利的同时,烦恼也随之而来:不知是什么原因,快递公司送上门的货物中,有一些零部件不翼而飞,自己也没证据能证明零部件是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的,只有吃哑巴亏。

  《标准》:由于顾客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损失,快递组织不负赔偿责任。快递服务人员应询问和验视内件的性质和种类,寄件人也应主动说明内件的性质和种类。

  解读:国内异地快递通常都是几经周转,长途跋涉,如果所寄物品本身属于既贵重又精密产品: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最好不要邮寄。去年一快递公司送货时,就发生过手机、笔记本电脑送达后零件坏了之类的问题,可是这些零件究竟是怎么坏的,没人能说清楚。寄件过程中,双方验货也非常重要。

  快递公司市场准入有新规

  案例:姜堰市民葛先生在市区打工,平日家中只有年过八旬的老母。上个月中午,一名陌生男子敲开他家门,交给葛母一份快递。葛母恐其有诈,任凭陌生男子如何解释也不答应。男子无奈,只好将快递转投给葛先生。葛母说,那男子既没穿工作服也没带相关的行业从业证件,叫我怎么相信他?

  《标准》:《标准》对市场准入也作了规定,快递服务组织人员不得少于20人,岗位人员均应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另外,上门收送件时,工作人员应穿有组织标志的统一服装并佩戴工号牌。

  解读:泰州邮政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目前除了邮政快递和其他几家外地快递公司在泰州注册的分店外,我市一半的快递公司都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且一般快递公司也不要求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其他快递公司则表示,他们会按《标准》规定尽快改进,完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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