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近日透露,自2007年集中查办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以来,新疆医疗卫生领域共有13人被作出有罪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起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有13起案件。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规财处原处长、副巡视员陈建国(副厅级)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喀什地区人民医院原院长朱忠一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了解,这批案件共涉及新疆12个地州,涉案人员多是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和各地州人民医院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医务管理人员。通过查办这些案件,检察机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