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房产局获悉:乌鲁木齐市政府计划每年拿出1.03亿元,从2008年开始,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乌鲁木齐市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在这三年内,计划共建廉租住房6000套,经济适用房2万套。
12月29日,乌市房产局对外公布了《乌鲁木齐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牗2008-2010年牘和年度计划》。
乌市房产局房产处处长陆江涛说,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乌市专门成立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小组”,于2007年9月15日—12月24日牞组织各区牗县牘经过调研和专家论证等程序,制订了该规划。
在该规划中,根据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结合乌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确定了规划期内申请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及住房标准:1、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56元以上,700元以下(含);2、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
据了解,乌市政府今后每年从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的增值收益余额1300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资金9000万元,合计1.03亿元,用于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建设。规划期内,乌市财政可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09亿元,不足部分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在规划期内,乌市政府计划建设廉租住房6000套,30万平方米;建经济适用住房2万套,12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采取政府集中建设与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中配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