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工具  进口食品  鱼小文  新疆商业网  武功  新疆  帽子  祝永亮  136  乌鲁木齐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资源 »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加强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27  浏览次数:101
核心提示: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25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25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监管,保持“两节”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是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时段。各地要组织好重要商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加强采购调运,充实必要的库存,确保市场货源充足,满足居民消费需要。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的监测,制定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价格,元旦、春节期间要保持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加强“两节”期间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对群众探亲访友、外出旅游涉及的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通知》强调,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各级价格主管部门“12358”价格举报电话确保全天候畅通。各地要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矛盾。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顾问 | 会员服务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新ICP备15003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