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讯)记者25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监管,保持“两节”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是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时段。各地要组织好重要商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加强采购调运,充实必要的库存,确保市场货源充足,满足居民消费需要。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的监测,制定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价格,元旦、春节期间要保持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加强“两节”期间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对群众探亲访友、外出旅游涉及的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通知》强调,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各级价格主管部门“12358”价格举报电话确保全天候畅通。各地要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