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一:赞助外国奥运代表团
今年4月,康踏(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同立陶宛奥委会签订合作协议,成为立陶宛国家奥运体育代表团运动装备独家供应商;8月,福建匹克集团有限公司与伊拉克国家奥委会在北京宣布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9月,露友(中国)有限公司宣布与塔吉克斯坦奥委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最近,特步总裁丁水波向记者透露,该公司已经和白俄罗斯队合作,赞助其参加北京2008年奥运会队伍的获奖装备,同时还有一些国家队在商谈中。
方式二:牵手奥运合作伙伴
今年11月,乔丹与国内IT业龙头企业联想集团达成在市场推广上互相整合资源的跨界合作。合作后,在双方的活动推广以及促销品与产品中,乔丹与联想的LOGO(标志)将并排一起,而联想作为国际奥委会的合作伙伴,其品牌标志底下的奥运五环标志亦成为显眼符号,这对于乔丹而言,无形中与奥运资源发生嫁接关系。而据透露,特步等公司也在积极寻求与这些奥运合作伙伴的合作。记者向特步相关人士求证,对方表示目前暂时不方便透露,因为没有最后签字。
方式三:打造奥运概念广告
面对自家搭台,自己却不能当主角的尴尬,特步、安踏等企业纷纷通过购买央视广告位及投播公益广告来扩大各自的影响。据安踏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04年,安踏就开始了奥运营销战略的策划,并作出了长达5年的长期规划。安踏不惜重金,集中力量进行品牌推广、赞助大型体育赛事和加强媒体广告的投放。今年8月8号,在北京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的日子,安踏一支名为《奥运宣战篇》的广告在各大电视台重磅出击,接下来,安踏相继推出奥运备战系列、奥运夺金系列、奥运未来系列多支广告,组成一部完整的安踏奥运四步曲。
安踏主席兼首席执行官丁世忠表示,过去内地的运动意识不强,而奥运可全国推广运动意识,提升消费者对运动用品的需求。丁世忠认为,奥运为运动用品销售商所作的推动,于奥运后能持续体现,透过进一步调整产品组合,期望明年的毛利率可增至38%,并认为公司于奥运后能继续享受奥运效应。
而在最近的奥运会决赛直播贴片套装广告竞争中,牌号为133的企业出价1.09亿元,拿下了决赛直播贴片套装及 《赛场速递》独家冠名权。而133号企业就是国内运动品牌 “特步”。该公司总裁丁水波表示,公司奥运的总预算大约在2亿元左右,将通过请娱乐明星拍奥运广告及与共青团中央、奥组委及铁道部合作,开通“特步号奥运列车”等方式,扩大特步在08年的知名度和销量。他透露,2007年特步销售额约为13亿-15亿元,2008年预计会较2007年增长70%。
奥组委严限隐性营销搭车手法须恰当
隐性营销是一直困扰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的“心病”。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临近,违规操作的行为难免愈演愈烈。12月10日,北京奥组委发出了反隐性市场倡议书,对于奥运营销的相关限制愈加严格,这些企业是否存在奥运营销壁垒?
据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相关人士介绍,奥林匹克宪章中明确规定,国家奥委会奥林匹克徽记的使用只在该国家奥委会所在国家内有效。该国家奥委会徽记以及其他同奥林匹克精神相关、为该国家奥委会所有的任何其他标志、徽记或名称,除非事先得到他国国家奥委会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在其他国国家奥委会所在的国家中用于任何广告、商业或营利目的。
换言之,目前,即便企业与他国奥运代表团达成了合作,如果没有得到北京奥组委的授权,企业同样无权在国内将类似五环标志以及他国奥委会所用的组合标用于广告宣传。“企业要获得授权,可以跟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联系,不过现在想获得这种授权已经是不大可能的事情。”
不过,该相关人士表示,上述规定并不是说北京奥组委反对国内企业在与他国奥运代表队达成合作后进行宣传,只是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千万不能出现五环标志和违反属地原则的内容。不过该人士说:“比如用文字表述某企业成为某某国家奥运代表团合作伙伴,这一宣传方式是可以的。”
而目前通过赞助国外运动队、拍奥运公益广告等的企业也对此表示了各自的谨慎,丁水波表示,奥运隐性营销在今年年初大家提的很热门,但毕竟空间有限,不是每个品牌能找到合适的点去结合,特步的一些策略应该是非奥运赞助商中合适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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