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成创业最大的“拦路虎”
宁波工程学院的崔剑老师告诉记者,她在宁波6所高校的500名大学生中开展了创业情况调查。“调查结果表明,70%的学生有创业打算。其中,78.8%的高职类学生有创业意向。”
“事实上,毕业后真正创业的学生却不多,这受到毕业生资金不足、缺乏社会经验、欠缺创新技术等因素影响。”崔剑老师分析说,“创业资金是最大的困扰!55.91%的受调查学生表示自己缺少创业资金。”
可申请2万-5万元贷款
《办法》规定,已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毕业生,如打算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企业且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贷款金额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合伙经营的,按每人2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可续借。借款期满后,按期还款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可直接向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贷款贴息申请,经审核后,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机构提出借款资格认定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创业项目可行性及效益评估报告书、有关抵(质)物和第三者担保证明等凭据。
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获支持
毕业生如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高技术服务业,还可以申请创新资金支持。创新资金分创新资助和创业扶持两种:创新资助金额每项一般不超过6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创业扶持金额每项一般为20万-40万元。
据规定,申请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宁波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有较强的创新性,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每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和《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农作物新品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须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
毕业生可以登录宁波市科技信息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www.nb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
自主创业可免交相关费用
《办法》还规定,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可免交相关费用。
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外),从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从事个体经营等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宁波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从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供免费的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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