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因此净增15亿
财政部日前制定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以下简称“1号解释”),对股改限售股的会计处理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所持股改限售股份,以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为界线,界线之下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首次执行日应当追溯调整,计入资本公积。
这一规定意味着,部分上市公司在编制2007年年报时,年初净资产将较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中披露的金额有所上升。
针对上市公司今年以来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情况,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回答了包括股改限售股如何进行处理在内的10个问题。业内人士指出,“1号解释”以财政部文件的形式发布,其效力等同于企业会计准则正文及其应用指南。
根据“1号解释”,对股改限售股的处理以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为界线,在重大影响以上的,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如雅戈尔所持宜科科技12.84%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不过,根据“1号解释”,雅戈尔对所持中信证券股权的会计处理需要变更一下了。在2006年年报、今年一季报和半年报中,雅戈尔将已流通的中信证券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处于限售期的5959万股中信证券股权则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仍以成本计量,直至这部分股权于今年8月解禁流通。雅戈尔对中信证券的持股成本仅每股1.70元多,而中信证券2006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27.38元,差额25.68元,若雅戈尔在首次执行日即2007年1月1日,将处于限售期的5959万股中信证券股权也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在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其年初净资产额将增加约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