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业发展
技术转移概念在国内刚刚兴起,但目前尚无统一定义,据了解,主要说法为三种系统知识的转移,即系统知识从产生知识的地方向使用知识的地方的转移;技术运动各环节之间的转移,如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商业化各环节间的转移;现有技术的新应用。
为了积极发展技术市场,建立良好的技术转移机制,今年9月27日,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在北京召开了“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启动会”,发布了《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此次高峰论坛上,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副主任马彦民指出,实施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的总体目标,使我国技术转移的环境得到明显优化,国家与区域技术转移体系逐渐完善,大学和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以及行业和领域间、区域间、国际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进一步活跃;国家公共财政资金投入项目的产业化、商业化取得重大突破;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获得较大提升,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引导和支持建立10个区域技术转移及服务联盟、40个综合性、70个行业或专业性、80个大学及科研机构、30个国际技术转移基地等多层次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动一批国家重大计划项目和行业革命性技术、关键技术的转移和扩散;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到2010年达到3000亿元。
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对我国新药技术转移将起到积极作用,中国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芮国忠表示,北京作为全国最重要的技术市场之一,2001年~2006年,北京医药技术市场呈稳定增长趋势,技术交易合同总数由594项增加到2273项,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0.79%;成交额由4.25亿元增长到11.2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49%。随着国家对技术转移重视度的提升,将会有力地推动医药产业的技术进步,促进行业经济的发展。
国际技术转移或将成为新亮点
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深入使得以新药技术许可交易为主的跨国新药技术转移日渐活跃。芮国忠表示,由于发达国家政府对药价的控制、跨国药企新药研发产出率下降、仿制药竞争、发展中国家对新药技术的需求以及各国政府更加严格的药品监管,使得国际技术转移呈现双向性、全范围的特点。
芮国忠解释道,一方面,跨国制药企业开始在发展中国家积极寻找低成本的新药技术、智力及研发资源;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及新兴市场国家也开始积极从全球引进新药技术以满足国内的健康需求。新药技术转移模式从单纯的生产技术转移逐步发展为研发外包及整体新药技术转移。
目前,技术出口正在成为我国医药技术市场新的增长点。以北京医药技术市场为例,2006年,北京市医药技术共出口34项,比2005年增长30%,成交额为1.37亿元,增长了456.19%。其中技术开发合同17项,成交额共计1.32亿元,技术转让合同5项,技术服务合同12项。
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金拓教授表示,在国外,跨国公司通常会跟踪中小生物技术企业的研发项目,并花重金购买,开发成药品上市销售。实际上,中国药企可以发挥我国研发资源广、研究人才多等优势,选择合适的技术切入点,扮演这些中小生物技术企业角色。国内药企可以尝试国内专利技术的国际转移,获得跨国药企的青睐,赢得丰厚的转让回报。
“一项完成了临床Ⅱ期实验的新药项目在国际和国内技术市场上的转让价格差别很大,在国际市场平均转让合同约1亿美元,而同样的技术在中国的转让合同价格则为500万元人民币。”金拓说。
“虽然我国原创性医药技术项目寥寥可数,能走入国际技术市场的项目并不多,而且缺乏医药技术走向国际市场的企业范例,但我们要敢于设定这样的目标,勇于做这样的尝试。”金拓表示,“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未来十年,中国在世界生产中的角色将从产品加工转变为技术加工。”
业内专家认为,这种国际新药技术转移观点具有前瞻性,但离实际研发工作尚有一段距离,目前一些实力较强的药企正在尝试的国际技术转移方式,大部分是和国际注册或咨询公司合作,寻找一些非主流市场的药品,进行前期研发、临床实验、申请上市,在国外市场进行销售。药企和国际注册或咨询公司的合作方式也是多样的,根据企业研发能力和资金实力各有不同。
“中国制药企业参与国际新药技术转移的时机已经来到了,但我们准备好了吗?答案是没有。”芮国忠说,“借助国际技术转移来提高我国制药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进而提高核心竞争力或将成为医药行业发展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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