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塑料袋、快餐盒、一次性口杯等食品包装制品的生产企业如果没有通过“QS”质量安全认证,将禁止生产或责令“下岗”。11月25日,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最后“通牒”:没有获证的企 业尽快办理“QS”质量安全认证,否则明年将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
包装污染困扰消费者
皇姑区保安社区侯大妈每天早上都去农贸市场买菜。当看到热乎乎的熟食装在没有任何安全标志的有色塑料袋里,心里总有一个疑问:“这袋子会不会释放出有毒的化学物质?”
记者从北行农贸市场了解到,有色塑料袋一般4元可买30个,一次性杯子4元可买20多只。这些包装袋和容器只有一部分在外包装上简单标明生产厂家和地址,大多数则属于“三无”产品,有的还带有刺激性气味。尽管如此,一个专门批发塑料袋的摊主说:“我的生意不错,菜市场里卖菜、卖熟食、卖鱼肉的摊点都直接从这里进货。”
包装材料的安全隐患很大
“目前市场上,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隐患很大,很多食品均是在包装环节被污染的。”市质监局食品处工作人员介绍,在日常抽检过程中,检出的菌群超标食品大部分是由于包装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在沈阳现有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生产企业中,差不多有三分之一是小企业。其中有的设备简陋、产品质量控制不严。更有甚者,一些企业为获取非法利润,违规使用回收料生产食品用包装容器。长期反复使用这种包装容器,有毒有害物质会迁移到食物中,通过积累导致慢性中毒,尤其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发育不利。
尚有百余家企业未办许可证
据市质监局摸底调查,沈阳市有200多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产企业,目前仅有近20家企业获得“QS”认证,还有100多家未申办许可证企业。
市质监局食品处工作人员介绍,首批列入须贴“QS”标志的食品接触材料涉及包装、容器、工具3大类39个品种。其中包括饮用水桶、零售食品包装袋、方便面袋、膨化食品袋、一次性餐饮具、塑料奶瓶、儿童餐具和学生餐具等产品。
上述这些产品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进入无证查处期。届时,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列入目录的产品,销售单位也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否则,将被处以5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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