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公司于2007年1月12日与中信银行嘉兴平湖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茉织华印务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嘉兴平湖支行1,000万元人民币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从2007年1月12日至2007年12月18日。
本次担保行为为公司与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2亿元人民币互保协议生效后,公司根据协议履行的第一笔担保义务。根据互保协议,公司仍有义务向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19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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