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综合评价工作分自查自评、材料审查、实地检查、意见汇总与复评、评价意见反馈五个阶段进行,由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1个综合组和4个专业评价组负责具体实施。从12月初开始,全面启动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从12月中旬开始,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按照评价项目进行材料审查;12月下旬对13个市进行实地检查,听取13个市政府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汇报,对各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管制度建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实施措施落实等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将对各市部分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基地、生猪定点屠宰点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餐饮经营及食堂进行现场检查,考核食品安全各项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综合评价工作结束后,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向省政府提交综合评价工作报告;书面向13个市人民政府反馈综合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优秀或良好的市进行奖励,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总体评价工作将于2007年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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