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市渔业监督检查站的同志介绍,针对市场上外来的水产品,以往只是定期对水产品运输检疫证或者铁路运输检疫证,以及涉及质量安全的无公害认证材料文件等进行采样抽查,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暂扣,但并没有进行质量监测,使一些虽然有证但是质量依然存在问题的水产品成为漏网之“鱼”。
兰州市渔业监督部门提出,对兰州市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定期的质量安全监测,主要从七里河花鱼市场的11家水产品批发大户、张苏滩市场的4家水产品批发大户、绿色市场的200余家水产品批发小户等入手。同时,还要对各大市场、酒店建立质量档案施行监管,在水产品上市以前,对所有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后再发放相关证明,全面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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