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水果、鱼虾、猪肉等是人们的日常食物,这些食物的质量问题是人们最关注的。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对农产品的产地、生产、销售、包装实行全程的监管,人们可越来越放心享用自己喜欢的佳肴了。
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称,该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区域生产食用农产品,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农产品在包装标识上应当标明产品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
同时,还规定以下5种农产品不得上市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等5种农产品禁止市销售,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我市将逐步健全农产品质检体系,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全面监控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我市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穴区雪农产品质检机构为骨干,以大宗农产品主产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质检站为载体覆盖全市的农产品质检体系已初步健全,农产品“从农田到批发市场”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系数大幅度提高。全市配备果蔬农药残留速测仪100多台,多数生产单位均能自觉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市检测中心逐步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每天对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客商名称等资料在市场显眼处进行公布,严把农产品入市的关卡。
- 下一篇:加强管理 严把超市自制食品质量安全关
- 上一篇:食品安全“黑镜头”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